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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上法庭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离婚上法庭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选择离婚往往会选择诉讼的方式,由法院作出判决,那么你知道离婚上法庭需要准备什么资料?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诉宁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离婚上法庭需要准备什么资料第一,离婚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话,只能诉讼离婚,一方可以感情不和,起诉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请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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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上法庭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选择离婚往往会选择诉讼的方式,由法院作出判决,那么你知道离婚上法庭需要准备什么资料?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诉宁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上法庭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第一,离婚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话,只能诉讼离婚,一方可以感情不和,起诉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请求解除婚姻关系。按照法律规定,如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实质破裂,比如连续分居两年、重婚、家暴或则一方有严重生理缺陷不能进行性生活等,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法院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如果没有法定情形,法院原则上第一次不会判决离婚,需要等判决生效后半年再次起诉,如果坚决要求离婚,那么法院就会判决离婚了。  第二,建议向律师寻求一个较为详尽的咨询,这些咨询包括双方婚姻状况、财产情况、债务情况,律师的咨询会根据你的案情和婚姻纠纷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并给予一个总括性的指导意见,便于后期操作。  第三,如果同时起诉要求财产分割的,要保存好有效的证件、财产凭证等。包括:结婚证、购房协议或房产证、车辆买卖合同、发票、存折存单、借条、股票帐户、贵重财产发票。即使拿不到原件,也应当保存复印件留做底案,帐户号均要详细作记录。  第四,小孩抚养权。如果有孩子,两周岁以内,原则上判决给女方扶养,两周岁以上,根据对孩子成长最有利原则判给一方扶养,一方负责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确定抚养权和抚养费,以及探视事宜。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20%至30%的比例给付。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按月支付,当然,有条件的话,也可主张一次性支付。  二、离婚案件法庭上分割财产怎么分  如果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会判决离婚,另一方去法院起诉的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共同财产一人一半,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民法典婚姻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三、离婚法庭上如何说能赢  离婚诉讼怎么能赢,这个问题问的并不明确,是想达到离婚的目的呢?还是想多分得财产呢?还是想争取到子女抚养权呢?众所周知,诉讼是需要一定表达技巧的,但是法院审理案件,诉讼中心围绕“证据”进行,没有证据,说的再多,也无济于事。所以证据对于诉讼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果想要尽快解除婚姻关系的,重点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平时生活中也要注意相关证据的收集与保存,比如配偶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对方存在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恶习的证据,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等。如果矛盾主要围绕财产分割,应当重点收集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的证据、成都出轨取证对方隐匿、转移财产的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的主张。如果是想争夺子女抚养权的,则应证明自己抚养子女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比如证明自己的经济能力,平时照顾子女较多,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等。一般的离婚诉讼,起诉后再收集证据可能为时已晚,尤其是证明感情破裂时,所以在平时生活中,就要及时保存证据。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上法庭需要准备什么资料的相关知识,有的当事人可能在调解环节,选择撤诉。调解有利于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促成和好或达成离婚协议。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诉宁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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