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旦企业发生发展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安全事故或事件不良行为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我国医疗保险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如果病人死亡,家属应在病人死亡内或收到尸检报告后15天内提交医疗事故或事件的确认。尸检申请应在病人死亡后48小时内提交,并由当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科进行。
3、医疗纠纷双方对第一次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 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对于当事人对鉴定研究结论我们没有提出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技术方案设计进行政治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企业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信息处理。对该处理能力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可以在接到数据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卫生管理行政监管部门工作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环境行政资源部门所作的处理方式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问题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